English

严肃查处证券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

1999-11-2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今天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获悉,最近,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审计署、中国证监会,在黑龙江省委、省纪委及大庆市委的配合下,严肃查处了大庆联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涉案的39名党政干部和企业领导干部被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其中10人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国证监会将依据有关证券法规对大庆联谊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作出严厉处罚。

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指出,这是一起企业领导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欺骗上市,以股票的形式向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行贿送礼、并大肆贪污侵占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大庆联谊股份有限公司是1996年由大庆联谊石油化工总厂独家发起,经批准成立的股份制企业。该公司不择手段,进行了一系列弄虚作假活动,欺骗上市,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长薛永林等人,还擅自决定将部分公司职工股票送给某些单位和个人,共送出94.15万股股票、1094万元溢价款。以薛永林为首的公司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利用职权趁外送股票和溢价款之机,大肆进行贪污、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活动。薛永林已被开除党籍,撤销大庆市人大副主任职务,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公司监事会主席薛玉贵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公司副总经理王加富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7年。公司驻北京办事处主任李跃年、办事处副主任黄国生二人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7年。

大庆联谊股票上市后,在价位公开、明知获利的情况下,有党政机关17名厅(局)级、44名县(处)级干部,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为自己或他人购买股票。大庆市原人大主任钱棣华接受该公司现金20万元,被开除党籍,撤销人大主任职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大庆市委副书记吴云波(正厅级)接受该公司用股票溢价款支付的现金6.6万元,已被开除党籍,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大庆市国税局稽查分局副局长李天红利用职权购买9.8万股,领取溢价款后分给大庆市国税局7名领导,其中局长那凤岐(因涉嫌贪污、受贿已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获溢价款74万元,李天红本人获28.4万元,李天红还为该公司通风报信,并做工作使联谊公司应缴巨额税款得以长期拖欠。李天红已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央、国家机关和黑龙江省有关部门个别党员干部也因违反规定购买股票、接受股票溢价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通报指出,大庆联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是一起发生在经济领域里的严重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教训深刻。各类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依法经营。申报上市的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禁违规操作欺诈上市;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要投向招股说明书承诺的项目,不得挪作他用。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增强政策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律观念。严守纪律,决不允许以权牟利,向企业索取回报,搞权钱交易。县处级以上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不许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得凭借权力和影响接受和购买股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证券监管机构要从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严格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不断完善证券市场动作。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企业及经营管理者在资金运作、生产经营、收入分配、用人决策和廉洁自律等重大问题上的监督。要加大对证券等经济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和惩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